上周末,歐盟委員會宣布,將對阿特斯太陽能等三家中國光伏企業征收高額關稅,同時讓對方退出最低價格承諾協議。如果這一方案得以落實,三家企業將被征收47%的平均關稅,出口歐洲的成本將大幅增加。
對此,南京一家光伏企業總經理孫輝對記者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關稅執行,出口到歐盟國家的光伏產品利潤會很低,對于光伏企業的出口成本影響較大。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分別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3年12月,歐盟終裁落地,接受121家中國企業做出的價格承諾,并向中國企業征收為期三年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此后,最終中歐雙方達成價格協議方案。
今年3月,歐盟委員會在其發布的一份文件中就提議,將、及阿特斯太陽能三家中企從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中除名,認為它們的行為已違反MIP協議。
歐盟稱,阿特斯太陽能向多家客戶輸送特定的利益,但這些利益沒有列在公司向歐委會呈送的季度報告上,因此該公司被認為違反最低價格協議。
孫輝對記者表示,退出價格協議,在海外建廠,或是中國光伏企業最好的應對辦法。
6月5日,阿特斯太陽能發表聲明稱,這次歐盟的裁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此,阿特斯正在考慮通過采取法律手段來解決此案件,捍衛公司的正當權益。不過,阿特斯并未明確表示退出價格協議。與此同時,昱輝陽光和中盛光電則明確稱將退出價格協議,不再由中國向歐洲發貨。
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對記者表示,“昱輝陽光在全球各地都有定點代工網絡,退出價格協議,并不意味著公司退出歐洲市場,其還可以通過公司的全球各地的銷售網絡向歐洲各國供貨,這樣歐盟也無法監控,這也是昱輝有別于其他光伏企業的優勢,也是其敢宣稱退出價格協議的底氣。”